本報訊(記者朱曉波)12月12日,歐盟委員會、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就歐盟碳關稅(CBAM)進行了第四輪三方協(xié)商。歐洲議會與歐理事會達成最終的臨時協(xié)議,同意建立歐盟碳邊界調整機制,以應對氣候變化和防止碳泄漏。
臨時協(xié)議的主要內容如下:在實施期限上,CBAM規(guī)則從2023年10月1日起適用,存在過渡期,但由于過渡期與歐盟碳市場免費碳配額退出時間表息息相關(避免雙重保護原則),因此具體的時間將在進一步協(xié)商后確定。在范圍上,CBAM將按照歐委會的提議涵蓋鋼鐵、水泥、鋁、化肥和電力,并擴展到氫氣、特定條件下的間接排放等。
據(jù)悉,在過渡期結束之前,歐委會應評估是否將范圍擴大到其他有碳泄漏風險的商品,包括有機化學品和塑料等。CBAM的目標是到2030年涵蓋所有碳市場所覆蓋的商品,在此期間,歐委會還應評估間接排放和納入更多下游產品的可能性。為了激勵非歐盟成員國家減少碳排放,臨時協(xié)議表示僅對與歐盟具有相同氣候目標的國家豁免CBAM。
在價格上,此次臨時協(xié)議與之前三方的文本內容保持一致,進口商購買CBAM證書價格與歐盟碳市場價格一致。在具體數(shù)額方面,進口商將支付在生產國支付的碳價與歐盟碳市場的碳配額價格之間的差額。
此次臨時協(xié)議與原有的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方案相比,最受矚目也是改變最大的內容是CBAM的實施時間和涵蓋的范圍,時間從2023年1月1日推遲到了10月1日,涵蓋的行業(yè)則是在歐委會、歐盟理事會及歐洲議會的3個方案中做了折中處理,而這兩個關鍵改變也恰巧是在前幾輪的三方協(xié)商中最大的分歧。
《中國冶金報》(2022年12月23日 02版二版)